兰州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天天日记 31 0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新型艺术学院。学院以走向国际化为目标,建立“国际型艺术人才培养实验区”,探索新型的办学模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面向未来的新型创造性人才。

  学院现设有艺术学与视听文化系、艺术设计系、动画与新媒体艺术系、音乐系、舞蹈与影视表演系以及音乐理论研究所、美术与现代设计研究所等机构,有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与新媒体艺术、声乐、器乐等本科专业方向,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专职教师40人,其中21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部分教师有在美国、俄罗斯、法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等国攻读学位或进修学习的经历。师生多次在国内和国际大赛中获奖。目前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450余人。

  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0,000余平米的艺术楼,内设500座席的音乐厅、300平米的练功厅、600平米的展厅以及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教室、天光画室、多媒体教室、MIDI制作教室及70余间琴房、工作室等。

  一、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艺术设计素养和较高英语水平,能从事艺术市场研究、传媒研究、媒体策略、视觉表现研究、广告设计、品牌推广、包装及企业形象设计的教学、研究及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摄影、文字设计、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设计与推广等。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艺术设计素养,有较强设计实践能力和较高英语水平,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开拓新型环境,能从事各类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设计、研究及管理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建筑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效果图表现技法、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空间构成及模型制作、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家具设计等。

  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与新媒体艺术方向):

  培养动漫设计、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网络传播等相关领域的高端人才。本方向要求学生思想活跃、视觉敏锐、勇于尝试,关注动画与新媒体艺术的国际发展趋势。注重英语培养,使学生具备阅读外文专业资料、语言交流的能力,经“实验班”强化训练的学生能够适应全英文环境下的工作。主要课程有:动画导演与分镜头研究、动画角色设计、漫画与插图设计、二维与三维动画软件及应用、图文设计软件与应用、数字影像、互动媒体设计、网页设计、非线性编辑、动画衍生产品设计等。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方向):

  注重学生基本功和专业技能的训练,突出学生艺术实践、艺术创新及音乐文化管理能力的培养。培养方向为传统与现代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商品制作与营销,MIDI制作等。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等。主要课程有: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声乐、器乐、合唱、合奏、MIDI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舞台表演、正音台词、综艺主持、形体训练等。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2010年艺术类专业拟在全国计划招生150名,承认相关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艺术设计(平面、环艺、动画与新媒体艺术方向):105名。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5名;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30名;只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的考生。

  2.分省招生计划及报考、录取要求:

  根据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尽可能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文件精神,为减轻考生负担,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考生报考原则上需达到下表最低要求,然后按照省级招办艺术类专业统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具体分省计划和各项报考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范围招生科类计划专业统考成绩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其它要求
艺术设计 (平面、环艺、动画与新媒体艺术)甘肃艺术文13260分第二批本科线的70%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河北艺术文10240分


湖南艺术文6230分


河南艺术文10230分


四川艺术文6230分


辽宁艺术文5230分


安徽艺术文10290分


陕西艺术文6240分


内蒙古艺术文6230分


山西艺术文5230分


山东艺术文10240分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音乐表演 (声乐)甘肃艺术文375分第二批本科线的70%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河北艺术文3140分


湖南艺术文2210分


河南艺术文2120分


四川艺术文2350分


音乐表演 (器乐)甘肃艺术文875分

河北艺术文4140分


湖南艺术文3210分


河南艺术文4120分


四川艺术文3350分


  三、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录取期间,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划线方案。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E-mail:zs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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